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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番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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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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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难解的迷,可是把人类聚合起来,就有定律了。譬如说,你不能预知一个人的个性,但是能够确知人类的共性。个性不同,共性却是永恒的。

我返校后在球场又遇上了高鼻粱深眼眶个子高高大大长颇相似“鬼佬”的杨树哥,他说在排查案犯过程中,要紧紧咬住死者的关系人进行,关系人是指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有存在仇怨、有财产纠纷、有情感纠葛等。

我明白,他说的这个在理论上叫做犯罪动机。

那谁会有动机要弄莫洋致死么?

豪无疑问,区域范围锁定岸村的话,第一号嫌疑人就是傻花。其缘由和过程我只知道零星的概况,其余详细过程是通过莫忠、莫愚和林松伯等其他人了解到的。

我并没有说明是探查需要,而是在闲谈中旁敲侧击一点点认真听取过来,再行整理出来的。

我只知道,傻花并非是她的原名,就算再没文化的父母,也不会给女儿取包含“傻”的名字。

她原名叫什么,村里其他人已经都不知道了,除非要去问她夫家或娘家。这个本就是绰号,叫多了慢慢就把名字忘了,绰号最为容易被人所记,所以那时村里有说法,千万不要给人取绰号或者叫绰号,不然一叫叫到老。

傻花这个号,既好笑,又有点穿凿附会之感,有强加的价值观和主观臆断之嫌,因为在智力这个方面,别人十分,傻花也有十分。

我通过妈妈等家人,以及从小至今的耳闻目睹中,大致勾勒出她“傻”得由来。

婚前傻花传到岸村的信息,则不在关于傻的,是关于懒。据说傻花在娘家干农活很懒,不是田里耕种的好手,也不是家里活计的好手,她也承认,曾经说起从小就不太“安分”于种地和放牧,没少遭父母的责骂和抽打。

在大姐二姐出嫁后,作为大姐和长兄双重身份使用的她,每天被爸妈用刀顶着后背一样,驱赶和逼迫着上山下地干活。其实也属无奈,因为那是一个曾经要10张嘴吃饭的大家庭。

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徐青帮她一起度过。这样与爸妈如橡皮筋一般拉扯博弈的二年日子,算是终结告上一个段落,她嫁到了莫小平家。

对于不想学农作活的她,即使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来消耗和体验,在技艺上估计也没太大的进展。

因此,傻花的“媛主儿”(少女)时代,是没有多少欢乐的,在她的记忆中,大部分都是在郑家望眼欲穿地盼着生下男孩而未能遂愿的悲哀氛围中度过。她不想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不想看到他们总是阴沉似乎含着无限悲惨地脸。

在家庭背景相同,生活困顿相同的莫小平家,她觉得不能再这样拼命下去,所以在娘家的禀性丝毫没有改变。

上山下地的事,她做得拖泥带水,需要松土地铲了一半,象夹生饭一样,筑田岸时,只是把泥土搬来堆在上面,上方及两侧没有匀平,堆起来象一座座小山包,莫小平说她是占山为王,或是挖坟葬活人。

放羊她倒是愿意上山,但总没有顺带一些柴禾或草料下来,作为煮饭的基本材料,天气不好羊不能放上山时的饲料。有一次雨下了整整一周,羊们饿得整整叫了24小时,后来声音都嘶哑了。无可奈何之下,莫小平戴着斗笠穿上蓑衣冒雨出门上山割了满满二筐草过来,才解了燃眉之危。

在家务事方面,她碗也洗不好。她有一个坏习惯,喜欢把二餐饭后的碗筷并在一起洗,锅灶上经常堆积成山。刚开始洗的那个阶段,瓷碗、调羹和筷子时不时从她手中滑落,“砰砰”、“唰唰”和“沥沥”声不绝于耳,象珠玉碎或交响乐。当莫小平心疼得破口大骂时,她还嘴说“碎碎平安”。

时过不久,傻花的本性越来越充分地显露出来,即使莫小平眼睛瞪成了铜铃大小,她田地里的活也死活不去,顶多给他送去点心或午饭。

她讨厌锄头和扁担,这二件当时农村人辛勤劳作过好温饱日子的基本工具。它们就象孙悟空手中的金箍棒,或哈里波特的魔法棒,神奇得使山上与家里连接起来,使田地与生活串接起来,使生存保障和生活日子运转起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如果哪家娶过来的媳妇在农活劳作方面奇差,秉性还好吃懒作的话,很快会传遍全村的。

于是,村里的好事之徒就给她取了一个“傻花”的称号,很快就在村子里传遍,但在巩固的过程中,也是有一系列的行为发生作为配套的。住在村子上端的徐迟和李小红夫妇成为了广播员,二传手。这是周晓峰告诉我的,他俩在他家说起,而且还经过了大家一致公开表决,合法成立。此消息传到傻花耳中时,傻花心里想,徐迟腿脚不便,耍嘴皮子功夫倒不赖,下面出不了力,光从上面出了。

当整天无所事事的莫小平之父莫阿崇左手拄着木拐棍,右手上面发黄的食指和中指拈着牡丹烟,放嘴里狠抽一口后,不停地咳嗽着,来到周荣家坐着闲拌(闲谈)时,在陈东等人要他说说新媳妇的样子时,他当着一班人的面,全然不顾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而是气不打一处来,破口就是大骂:“他妈的,这是个十足的懒虫,没一点用处,属于光吃饭不干活的种,没有上山下地不说,干些老娘客(已婚妇女)该干的事,还干得乱七八糟,老出洋相!”

“怎么洋相了?”大家在一阵哄笑之后,周永兴几个坐在旁边,不由趁机追问,个个涎着口水,竖起了耳朵,希望听到他们想听的内容。

“洗几个碗都要摔破,一窝小鸡养不大甭说,光冻就给冻死了10只。我家娶得这个女人不是当媳妇,是娶过来当老娘养当陈十四供了!”

“那你不是有机会当扒灰老了,名正方顺的好事嘛,还怪人家!总比你老是在家弄那母猪好。”周士松不失时机地接茬,引起众人发出一阵最响地哄笑声。莫阿崇家每年养一头母猪,自丧偶后还一直坚持着养,儿子分家后,陪伴他的只有母猪。村里人借此调侃。

“你们这些兔崽子,有娘生没娘教的,还有永兴你这老不死的,这么老了没个正经过,还在信口开河,要扒你回家扒新森吧!”这惹得老伴去世好多年的莫阿崇新一轮地骂阵了,只是对象变成了众人。被抢白了的永兴讪讪着不敢回嘴,这老家伙都扯上女儿了,心够狠得了,横七竖八布着皱纹的脸上象喝了黄酒一般浮上了红晕,整个看上去象一个蒸熟的南瓜。对于士松,他不敢这样骂,只是在心里说他是衣冠禽兽,枉为师表,知识分子说的话这么难听。

自此之后,傻花之名就如雨后春笋一般蔓延开来,后来慢慢得到实锤定论的,在于傻花有更多的傻事做出来,更多的傻话说出来,得到了传播和宣传而导致的。

“我的真名可是叫郑花,不是郑傻花,也不是傻花,即使江湖上给出的封号,也绝不是这样俗不可耐,毫无价值意义的。”这是傻花一直以来想跟刚开始只有少部分叫她傻花的人说的话,但一直没有说出口。解释就是掩饰,她觉得跟别人解释与辨解没用,村里也就那固定的几个人闲得慌,就怕没个由头说说,没个绰号叫叫。

她知道,咱是穷人家,没有人会听她的,反而会当成一个新笑料来加以渲染,越描越黑,不必做这个无用功。

这个想法,傻花只有跟林夷爸林文汉透露过,在林夷提醒她要注意别人给绰号这事时。

其实在傻花心中,那些所谓傻的事情都不能算傻,那是村民强加给她的,这个傻的名号虽然难听也就这样根深蒂固了下来,不能怪自己,只怪这个村里人除了吃饭睡觉种地种菜之外太没事可做,因而总要弄点笑料,弄点新闻,来度过那漫长的闲散岁月。

从而让每天的时光从朝阳在飘渺峰上升起,田野中的红花灿烂开始,到夕阳在凌霄峰上下山,月亮出来,星星闪烁结束。

其实,傻花在娘家压根儿就没洗过碗,她只知道妈妈郑小英大部分时间都在灶台间忙碌着,姐妹们一长大,就给撵到田地和山上去了。

但傻花洗碗的故事还在继续,有一天中午她饭后洗碗,洗好后把碗碟盘叠在一起差不多高至人脸了,两手端起来转身欲放到木橱柜里,可能是经验还不足,又端得多了一些,还湿漉漉沾水的碗很滑,她虽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连吃奶的力气也用上了,但手还是一滑,一声巨响,最上面五六个碗应声而落,在地上如开花一般四分五裂,自是全部报销了。

声音引得莫小平过来,见地上又是一地的碎片,象景德镇的古窑一般,口里不由得再次骂出了声:“小孩子摔碗也不会一次摔这么多个吧!”

在院子里的莫阿崇也闻声过来,不出意料地对傻花怒目而视。傻花感到那目光像凶神恶煞,似要吞噬了她一般。她避开了他,一边转身往里间走去,一边在心里想,就几个碗吧,至于这么苦大仇深么?

后来傻花做这个事积累了经验,同时也掌握了技巧,第一要把碗擦拭干净,使其摩察力增强,第二在拿放时,要一个一个拿过来,手与它们找到一个摩察着力点,这样久而久之,就能找到最佳的感觉,做起来也就顺风顺水了。

莫小平买来6只小鸡,它们乳臭未干,羽翼未满,走起路来一摇一摆,象一个个小圆球,或小萌宠在滚着,煞是可爱。

这模样吸引了童心未泯的傻花,给它们喂食时就抱在手里玩耍,逗弄其爪,抓摸其毛,小平不在时,还给它们梳毛、洗澡。她想起小时候,和小春一抱起小鸡玩,就会给妈妈骂成狗血喷头,说会把它们玩死掉的。

有一天她给小鸡们洗了澡之后,当天晚上气温突降,有二只竟然冻死掉了。第二天莫阿崇发现它们身上的毛还是湿漉漉的,知悉了死因,就来责问他们,莫小平知道是傻春所致,免不了又是一阵狂风骤雨。

傻花有点神经大条,在给它们喂食时,总是给了上顿忘了下顿,或者一顿给吃二次,也就使的她养成的小鸡长得瘦瘦小小,看起来弱不禁风。用秤子一勾,总比相同时期养的别人家轻。

人们不怕信息多,只怕没信息,一点风吹草动,也给挖个体无全肤,由此,也使得傻花的懒与不会干事继续在村子里传播和发酵着。

再加上她莫与小平相像的内向个性,与人不太会说话和交流,找不到一个知心的姐妹或者年长的妇女作为密友。因此,傻花之名就在不断坐实之中。

傻花平素穿衣不太讲究,因此有时就不太在意脏。有时她穿着绣着红玫瑰的上衣,几天后变成了黑玫瑰。天气变冷时,她还会流鼻涕,头发蓬松,看上去有点象到村子里上门讨饭吃的乞丐。

这事究根结底,还在于她不太会洗衣服,不会用板刷把衣服下摆上的泥巴刷干净,一丝印痕也不要留存,她只会把衣服放在鹅头提梁里提到村口龙溪的小蛇潭里,任由流水在冲洗,自己站在岸边白眼看水碓,早早了事。

洗好晒干的衣服冷不丁从口袋里抖露出一包沙尘来,背后一团黄色赫然还印在上面,象义和园的战衣。这让莫小平往往很难识别,哪条衣服是已洗过的,哪条是未洗的。

娘家的衣服都是郑小英一手操洗,往往是在几天或者一个星期过后,姐妹们的衣服集体换下来,堆成如山高,统一由她放在那个大木壶里浸泡,然后再象货物载运一样一堆堆拿到小虎溪里洗掉。

这样在经过时间的沉淀过后,包括后来的所有岁月,村里人基本就没人记得她的真名了。

当然,跟傻花的称号配套的,绝非仅限于上面莫阿崇说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个傻也绝非空穴来风,而是结合了她闹出的不少笑话和猛料而予以盖棺定号的。

自然,关于傻的定义范围,得由这部分人或者全村人来划定,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只是这个秤在经过众口难调和泱泱人口之后,就很难进行精准的衡量了。

根据村里耳熟能详地传说,有一次傻花家母猪生猪仔时,她发现母猪哀嚎得厉害,突然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用双手抓住猪仔的脚往外拉,以帮助它生产。事发突然,莫小平等人没拦住。

阿弥陀佛,小猪被拉出来而且还健康活泼时,傻花口口声声称是自己的功劳,对于受到外力作用的母猪瘫倒在地,继续哀嚎半天起不来的惨状,则顾左右而言他,趋利避害。后来莫小平说,母猪过秤时瘦了十来斤。

莫小平当时心疼不已,他家母猪生仔的事不多,这只母猪是他在娶傻花之前就已经在家养了,生仔前整整养了三周年。每天他在山上田里忙完活后,都会携带柴刀到田野里采来嫩青草、野菜、黄瓜叶和冬瓜叶,番薯园里采了藤蔓,自家院子里割来金瓜叶,杂糅着一起放在大锅里煮成熟食,拌入煮熟的番薯或其他佐料,一桶桶提到圈里,轰隆隆如开火炮一样,倒在槽里给它吃。一顿不落,餐餐到位,无论寒冬酷暑。

这是他花了大心血才到达生仔的高度,堪称从媳妇熬成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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