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起手掌:“我保证,我们兄弟几个对您都是……”
话没说完,被阮榛毫不客气地打断。
“有什么不合适的,不是你们要把我接来,说咱们是一家人吗?”
草莓的汁液沾染到指尖,带着酸酸甜甜的气息。
阮榛心中冷笑。
他大喇喇地站起来,当着众人的面,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
喜欢给人希望,然后再毁掉是吗?
喜欢这种把弱者逼到角落,看其挣扎的模样,对吧?
觉得有趣,认为很多玩笑都无伤大雅,丝毫不顾及后果。
既然如此,杀回来的阮榛,静静地发个疯,也很正常嘛。
他趴在栏杆上,居高临下地看过来,眉眼清晰漂亮,眼眸里映衬的,却不是稚气的纸飞机,和无忧无虑的笑颜。
修长的手指伸出,虚虚地在空中画了个圈。
宋春风一个哆嗦。
他心想,坏了,感觉指到自己了,冲着他来的!
可阮榛的手,很快地又指向宋夏雨,和呆愣的宋冬柏。
最终,停留在这栋别墅的中央。
“小、小妈,”宋春风迟疑地开口:“您这是?”
“没什么,”
阮榛笑了起来,眼睛弯成小月牙:“毕竟是一家人了,所以你们也别闲着啊。”
他气定神闲地收回手。
“去,给我炒俩菜先。”
第12章
屋里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
众人脸色五彩纷呈。
阮榛托着自己的腮,微笑着往下看。
怎么了,不是说一家人吗?
炒俩菜很正常啊,他刚从外面淋过雨回来,准备去洗个澡,出来后肯定会饿的。
“西红柿炒鸡蛋,放点糖。”
“再炖个鸡汤,喝热的胃里会舒服点。”
阮榛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红木台阶被岁月洗刷,散着明亮的炫目色彩,和头顶的水晶吊灯一样,古朴而典雅。
宋家这是祖宅,历经几十年的老式别墅了。
为了保持当初的模样,没有配备电梯,是最典型的三层小洋房。
当初主要是宋琴文在这里住,四位成年的少爷都有自己的房子,平时不怎么过来,只有周末的时候,一大家子人才在客厅坐下,共用一餐饭。
阮榛踏过最后一级台阶,看向三楼的走廊。
尽头,是一株茂盛的凤尾竹。
稀疏的阳光洒上叶片,又从枝桠间漏出斑驳的光点,落在地上,像一枚枚的小金币。
雨停了。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又搬来了一把凳子顶上。
然后才长舒一口气,脱掉已经半干的衣衫。
钟表下摆规律地晃动,时针停在七上,阮榛用毛巾擦着头发,刚坐在床上,内线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按下扩音键。
“喂,小妈?”
是宋夏雨的声音,憨厚,平平无奇。
阮榛垂着睫毛,没有应声。
他其实,非常讨厌这个称呼。
“饭菜已经做好了,需要我上楼接你吗?”
“不用。”
阮榛把毛巾拿下,冷冷地回答:“我很快下楼。”
电话挂掉,他重新穿好衣服,松松地挽了下头发——阮榛留的是长发,没什么别的原因,仿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直到那天突然觉醒,像是抹去了玻璃上的一层浮灰,露出清晰的世界——
不对劲的世界。
太癫了。
阮榛咬着皮筋,沉默地扎头发。
按照原来的设定,他其实在这本书开局没多久,就死去了。
故事线不多,算是活在背景设定中的人,所以因为原书作者的敷衍,或者是刻板印象,他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美艳小妈。
当然要留着长发。
说不定还要穿上旗袍,戴上冰冷的脚环,于阴森的古宅中,推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出现。
再于偶然间的一瞥,与二楼的哪位少爷不经意地对视。
眼眸流转。
奸情就这么埋下隐患。
……真特么的典。
而那种按照原书剧情走,被欺负得唯唯诺诺的性格,也不是真正的阮榛。
他的血肉不是寥寥几笔描绘,而是在小巷子里,于张老头和黄狗的陪伴下,逐渐长大。
阮榛低着头,摸了摸左手的红绳。
“小妈,”
宋春风拉开椅子,笑意盈盈地看过来:“我们都在等着您下来呢。”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着精致烛台,菜肴堆满桌面,飘着热气腾腾的香。
宋夏雨和宋冬柏也跟着站了起来,一个憨厚,一个冷淡,但表面上的态度都很恭敬,看向一步步走来的阮榛。
主座的凳子拉开,阮榛平静地坐下。
“来,放糖的西红柿炒鸡蛋!”
宋春风殷勤地把这道菜挪到最前面:“小妈,您尝尝?”
阮榛抬头,飞快地掠了对方一眼。
“说吧,还有什么事?”
“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宋春风笑嘻嘻的模样,“所以有什么话我也不瞒着……算了,夏雨,你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