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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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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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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讶异的目光,都集中在身着丧服的阮榛身上。

“身为长子,为何不以身作则?”

阮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刚刚不是还在叫妈吗,怎么不继续了?

是不喜欢吗?

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叫,没经验啊?

第2章

灵堂是个肃穆的地方。

这里可能会有叹息,有哀嚎,有撕心裂肺的哭声。

但很少有这样尴尬而凝固的场景。

尤其是在场的诸位,都是有头有脸的体面人,特意来参加宋家当权者的葬礼,谁曾想,会看到这样的一幕——

阮榛虚虚地垂下手臂,身形微微颤抖,似乎在强忍情绪。

而他面前的宋春风,整个人呆若木鸡,两边脸颊上的掌痕悄然浮现。

别说,还蛮对称。

下一秒,阮榛仿佛再也难忍悲伤,捂住自己的嘴,扭头就走。

人群不由自主地分开,震惊地看着他穿过大片的白菊,消失在走廊尽头。

恍若花丛中掠过一只黑蝴蝶。

宋春风这才如梦初醒,嘴角僵硬地抽搐了两下,眼睛死死地盯着阮榛的背影。

不过是父亲的一个小玩意!

居然敢当着众人的面抽他耳光!

一位本家长辈过来打圆场:“好了,你也不用跟他计较,毕竟这种人……”

对方用余光瞥了眼周围,发觉众人都开始回避眼神,假装刚才的一幕没有发生,这才压低声音:“那个姓阮的,到底怎么回事?”

“谁知道!”

宋春风愤然地拽了下自己领带:“本来我们商量过,不打算让他在这种场合出现,没想到非要来……”

还特么大早上就来,跪坐在灵堂最前方的位置。

这不就是昭告天下,自己是宋家的“小夫人”吗?

他也配?

宋春风按捺眼神中的阴冷,强装笑容:“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想看到这样的情况,等葬礼结束再说吧。”

早就打听过了。

那阮榛是孤儿,被个拾荒老头捡回去,住在城郊的一条破旧巷子里,跟野孩子似的长大,看着就没一点的教养,除了张脸,一无是处。

也就在今年考了个研究生,那又如何?

宋春风亲手撕了那张录取通知书。

他很喜欢这种,让人眼睁睁看着希望破灭的感觉。

捏死对方,不过像捏死一只小蚂蚁。

就是父亲不知吃错什么药,死活要给阮榛娶回家,据说是一次酒宴,看到了来勤工俭学的阮榛,当即被迷了心窍,茶饭不思的,非要给人弄到手。

宋春风他们几个,也没啥意见。

毕竟父亲多年没有续弦,风流在外,早就习惯。

七个儿子,也不是一个妈生的。

谁知父亲要跟人领证!

这可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还以为阮榛会故意待价而沽,扭捏作态,谁曾想直接就签署协议,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为了灭人威风,故意趁父亲不注意,扬起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小妈,想要这个吗?”

他戏谑道:“想要的话,就跟我上床——”

当时的阮榛,满脸的手足无措。

万万没想到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事。

宋春风咬紧后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头有感情?

洗手间里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水流汩汩,阮榛仔细地擦着手。

“上床,”

他轻声笑了起来:“给你上坟还差不多。”

撕录取通知书,都是什么睿智才能做出来的行为。

根本不会对学业造成影响。

充其量麻烦一些,多跑两趟手续。

宋春风太有优越感,或者说,整个宋家都从根上烂了,脱离世间那么久,连最基础的常识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镜中的自己。

这本书实在毁三观,他无法梳理里面的全部情节,只依稀记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问题,还是到最后实在圆不下去,在故事的结局,这七个儿子给宋家折腾了个干干净净。

曾经花钱如流水的豪门,树倒猢狲散,只剩残瓦断垣。

“那七位少爷呢?”

“都没了!”

镜中的阮榛没什么表情,睫毛垂下,挡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段对话,以及番外的一个模糊画面。

在荒凉的冬日里,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来,抖落肩上的洁白,于墓前沉默许久。

“大哥,”

那人语调微哑:“宋家,已经彻底完了。”

阮榛略微皱了下眉。

这里着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测,那个男人应该就是最令少爷们敬仰、畏惧,大气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书灵。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爱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岁,自小就无法无天,长大后远离家族,很少回来。】

【宋三爷的字典里,没有循规守矩这四个字,他刻薄寡恩,总是游走在违法的边缘,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烟,穿着西装踩住仇人的脑袋,扯平刚刚揉皱的衬衫,优雅只是他的外壳,包裹的是强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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