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一热。
一把接过那匕首,拍着胸脯保证,“兰大小姐放心!杀一头也是杀,杀十头也是杀,今日这第一抔血,本王势必为你拿下。”
语罢,挺身冲入狼群。
直到身处狼群,迎着那一片绿油油渗着寒意的狼目时。
他那发热的脑袋,终于冷静下来。
完了。
怎么又上了这个女人的当!
如今兰絮失踪,他的人也不知所踪。
他只要找准机会,趁着兰溪的人和狼群纠缠时,凭借一身武艺悄悄溜走,便可逃出生天,逃过此劫。
怎么……
怎么被兰溪的那勾人的眸子一瞅,就自告奋勇冲上来了?
萧信深吸一口气。
下次再和这女人说话,一定要蒙住双目堵住耳朵!
迟早有一天,他会被她把底裤都卖了的!
“呜——”
头狼的前爪,不安地刨弄着地面。
动物比人敏感,它自然也能察觉到,眼前这身形高壮的男子,是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浑身都是喋血的煞气。
它低嚎着,以作威胁。
它的身后,前后左右,上百头狼,也露出精瘦的身形,缓缓现于人前。
幽冷的狼目,数百双眼睛,盯着萧信的咽喉,做好了一扑而上的准备。
第115章 生死有命
萧信没有退后和后悔的余地。
事已至此,不是他死,就是狼亡。
他身形一压,手持匕首,朝那头狼冲了过去。
手臂迅捷如雷,匕首冷冽如风。
纵身一跃,那匕首已在狼王的脖颈上,刺出一道深凹的血痕。
萧信眼底掠过狠色。
持着那匕首,狠狠往下一划——
开膛破腹。
坚韧的狼皮,在他加了内力的刀刃的驱使下,如裂竹一般,不堪一击。
刚才被狼王吞吃入腹的血肉,顺着那刀口滚出来。
血腥味和腐肉味混杂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压不住的令人作呕的气息。
萧信一击得中,再不迟疑。
握着那刀刃,在狼腹之中再次翻搅。
不过瞬间,便洞穿狼腹,将狼肚子里的五脏六腑,皆尽数从中斩落。
黑红色的血液,溅了三尺有余。
狼王……当场毙命!
那血溅撒在萧信的侧脸上,为他坚毅的侧颜,添了几分嗜血之色。
他舔了舔唇边的血渍。
那动作,在月色之下,在这满目的狼群之中。
邪肆而狂傲。
“爷杀狼的时候,比杀人帅多了。”
“兰大小姐,你还在等什么?爷虽能以一敌百,但刚才被你划伤了侧脸和手掌,战力有些减损,如今只能杀这边一半的狼了。”
兰溪:……
大可不必这么卖弄。
这萧信的脾气向来如此。
幼年时,便目空一切,骄傲不羁。
上面虽有太子压着,但太子萧长卿自幼失智,天下怎么可能交给他保管?
而下面的三皇子萧烨,则出身于微末之间,更不可能登帝。
再加上,萧信的母妃是贵妃,出身赫连家,身份优渥。
赫连家那是在整个北疆都赫赫有名的世家啊。
蛮夷那些外族之人,听了大安朝的名头,或许还不会太过忌惮。
但一听赫连氏的威名,便会告退三里。
这是实打实用血打出来的名声!
赫连家对敌人狠,对自家的子弟更狠!
据说赫连氏的孩童,无论嫡庶,自出生起,只要刚学会走路,便会被揪出内宅,扔到武堂之中,吃喝拉撒都在武堂师傅的指导下进行,以培育根基,好为将来上场杀敌做准备。
牙牙学语时,便被逼着与父母分离,之后,更是数月难得见一面。
如此养狼一般的育儿方式,注定赫连氏的族人,与其他族人不同。
但凡是赫连氏出来的人,都亲情淡漠,忠于武道,上阵杀敌时,手起刀落,如斩瓜果一般,不经任何波澜。
赫连氏的威名,在漠北,堪称漠北之王。
令异族胆寒,更令大安朝的统治者萧氏胆寒!
所以,每一届帝王的贵妃之位,都会出自于赫连氏。
以联姻的形式,来稳住同赫连氏之间的关系。
先帝即便同韦皇后眷恋情深,也不得不给赫连贵妃一个面子,在宫中,对贵妃,对贵妃所出的三皇子,处处优待。
而三皇子萧信,被一众武将簇拥着,在追捧与恭维声中长大,认为这帝位迟早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顶着赫连氏的名头,却无半点赫连氏的风姿。
书没读几本,武也学的一般,天天在京中仗着自己的身份耀武扬威。
年仅七岁,竟然在宫中的除夕夜上,抓着她的头发,扯乱她的衣服,跟对待风月女子一般,朝着她的侧脸亲了一脸的口水,接着,大放厥词地说。
“本皇子看上你了,等你及笄了,本皇子八抬大轿迎娶你做侧妃。”
兰溪每每想起年少时那一幕,便觉得那是她的一生之辱。
以清贵闻名百年的兰氏,她又是兰氏独一支的嫡长女,在众臣面前,在宫宴之中,在帝王面前,竟被一个吃醉酒的七岁的混小子,被她最看不上眼的家伙,大庭广众之下,被亲了一口!